促企業留任屆退員工補助全年可申請 提供中高齡就業者支持補助資格放寬
資料來源:外勞社2026/04/10
【促企業留任屆退員工補助全年可申請提供中高齡就業者支持補助資格放寬】
臺灣邁入超高齡化社會也面齡少子女化危機,中高齡、高齡者勞動參與率卻低於類似狀況的日、韓等鄰國。為支持勞工退休後重返職場,並鼓勵企業留任屆退員工,勞動部放寬「五五就業促進措施」的資格條件,包括支持友善雇主,並將「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受理期間由原先的每年2個月,延長為全年皆可受理,提高雇主便利性。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長黃齡玉指出,臺灣中高齡及高齡者勞參率低於日、韓等國,勞參率斷層發生在55歲以上(較前一年齡階段下降近2成,降至62.2%),在促進中高齡和高齡者就業上仍有很大成長空間,希望透過相應措施,確保充沛勞動力,穩定產業需求,並且建立世代共榮的友善職場。
■『諮商與關懷措施頻率改為每月2次』
勞發署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組長劉玉儀進一步說明,主計總處調查,退休是中高齡者離開職場的主因,55歲以上從事部分工時的比例高於整體,50歲以上的尋職者超過3成希望從事部分工時的工作。
了解勞工及事業單位的需求後,針對獎勵55歲以上中高齡者重返職場的「五五就業促進措施」,調降工資門檻,過去部分工時者工資必須達到最低工資1/2才符合獎勵資格,此次放寬55-64歲達三分之一、65歲以上達四分之一即可請領獎勵。
此外也縮短請領條件,從過去參與計畫連續就業90日調降為30日,最高獎助金額維持不變;另外若經推介就業未領滿獎勵非自願離職者,可以直接繼續適用;同時獎勵也不限定契約類型,將定期契約職缺也納入。
■『繼續僱用高齡者條件明確化』
為了支持願意提供中高齡及高齡就業者友善協助的雇主,原先計畫就規定,雇主提供專屬教育訓練教材、家庭照顧協助、彈性工時、其他官方認定方案或是心理諮商等措施的其中一項,就可以請領職場支持輔導費;此次針對心理諮商與關懷措施的提供頻率再放寬,改為每月至少2次(原為每週1次),就符合請領資格,降低雇主行政負擔。
針對補助企業繼續僱用屆退勞工的「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劉玉儀說明,該計畫針對屆退(65歲)勞工鼓勵企業繼續僱用跨過退休年齡,最高補助18個月,過去申請受理時間僅每年9-10月,新制改為全年受理,同時也明確請領條件,不過既有參與者仍可擇優繼續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