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增僱員工及加薪 享減稅優惠 鬆綁適用範圍 估每年逾300家擴大聘僱

    資料來源:外勞社 2024/04/18
行政院會4月18日通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延長施行期間至122年12月31日,將刪除景氣啟動門檻規定,以及提高租稅抵減優惠力道,只要企業增僱青年和中高齡員工或為基層員工加薪,加成減除率提高至150%,未來修法通過後,預估每年可帶動超過300家企業擴大聘僱,創造約4千個就業機會,後續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事業署副署長吳佳穎表示,現行條例第35條、第35條之1、第36條之2有關研發、增僱員工及加薪等規定將於今年5月19日落日,考量國際情勢變化,此次提出修法,建構有利於企業的留才、攬才環境。
修法三大主軸,包括企業增僱員工享有租稅優惠,除24歲以下青年員工外,另將45歲以上中高齡及高齡者一併納入適用對象。現行規定失業率需連續6個月高於3.78%,或者企業新創立、增加投資才會啟動方案,經濟部所提草案也刪除第36條之2的景氣啟動門檻。此外,增僱員工及基層員工加薪抵減租稅優惠加成減除率,也由目前的130%提高至150%。
至於基層員工的定義,吳佳穎補充,目前的薪資適用範圍為5萬元,將提高至6.2萬元,未來會在子法中訂定,並依勞動部所公布前一年度職類別薪資調查結果逐年評估調整。
官員表示,目前相關減稅優惠設有啟動門檻,過往無論企業增僱員工,或是為員工加薪,一年平均申請不到百家;新法通過實施後,只要符合條件,不再受時間限制,預估每年可帶動331家中小企業增僱員工,增加約4千個就業機會,以及促進207家為基層勞工加薪,5,850名受惠。後續經濟部將舉辦說明會,呼籲業者多加利用。
基於確保租稅優惠衡平,以及督促企業遵守勞工、環境保護及食品安全規範,母法除明定中小企業已依其他法律享有租稅優惠者,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複享有條例所定租稅優惠以外,中小企業最近三年違反環保、勞工或食安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者,亦不得申請此項租稅優惠,相關條文列入母法,督促企業善盡社會責任。
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中小企業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骨幹,政府持續打造有助於中小企業營運的環境,制定有益的法規及政策。期盼透過這些租稅優惠措施,鼓勵中小企業加薪留用人才,以及多元增僱的目標,並讓高齡工作者的智慧能繼續貢獻傳承予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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