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增僱基層員工享租稅優惠 子法發布 人力派遣服務業也可受惠 114 年報稅適用
資料來源:外勞社2024/12/06
【企業增僱基層員工享租稅優惠子法發布人力派遣服務業也可受惠114年報稅適用】
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案於113年8月7日經總統公布,配合相關條文,經濟部已陸續發布相關子法,除將「有限合夥」納入中小企業適用範疇外,企業增僱65歲以上本國籍基層員工,不分全職、部分工時,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得享有200%減除率,同時開放人力派遣服務業得適用相關租稅優惠,114年度申報即可適用。
經濟部表示,後續將與財政部加強對企業宣導,辦理法規說明會,協助業者瞭解如何申請適用,促進中小企業增僱多元人才,提升薪資水準。
『有限合夥、人培支出納入適用』
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相關子法,其中「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於11月27日發布,另與財政部於12月4日會銜發布修正「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中小企業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優化租稅優惠措施適用對象及範圍、申請期限及程序等事項,以配合下一年度財政部營業所得申報作業期程。
經濟部說明,「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修正重點,在於將「有限合夥」納入中小企業適用範疇。「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除了放寬「有限合夥」為適用對象,並將中小企業研究發展「人才培訓支出」列入投資抵減範圍。
此次還修正「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經濟部表示,主要重點為刪除「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的啟動門檻,以及「創立或增資擴展達一定投資額」的適用門檻。除既有24歲以下本國籍基層員工外,也將65歲以上納入,雇主增僱前述對象,就其薪資費用得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適用200%的減除率,薪資適用範疇將配合勞動部所公布的職類別薪資調查結果逐年滾動調整。
『增僱65歲以上部分工時同享優惠』
有鑑於「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今年7月31日修正公布,當中明定政府應推動部分時間工作模式,以建構友善就業環境,發揮高齡者的職場優勢,此次子法修正也開放增僱65歲以上部分工時員工,也能適用租稅優惠。
現行勞動基準法第9條規定,派遣事業單位與派遣勞工訂定的勞動契約應為不定期契約,已適度改善派遣勞工過去較無穩定工作保障的情形,子法中鬆綁人力派遣服務業,符合條件者也可申請租稅優惠。
至於「中小企業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修正中,刪除「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的啟動門檻,並將營利事業所得額加成減除比率由130%提高至175%。
此外,基層員工薪資適用範疇認定,比照增僱相關規定,將依前一年度勞動部職類別薪資調查結果每年公告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