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調查 近 9 成企業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
資料來源:外勞社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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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性別平等工作法》實施情形及受僱者在職場就業平等實況,勞動部去年辦理調查,7日發布調查結果,其中員工規模3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8成9已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
勞動部去年8、9月辦理「僱用管理就業平等概況調查」及「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事業單位回收有效樣本3,114份、受僱者為6,901份(女性4,801份及男性2,100份)。
勞動部統計處發布調查結果,《性別平等工作法》實施以來,員工規模3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中,113年已有88.8%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相較於剛施行時的35.5%,提升了超過53個百分點。
『母性保護措施普及支持員工工作與家庭兼顧』
《性別平等工作法》各項假別之比率,事業單位同意員工申請除「家庭照顧假」79.8%外,其餘均逾8成4。會同意員工申請母性保護相關假別之比率以「產假」之95.1%最高,另「安胎休養」與「流產假」分別為92.9%及92.7%,「陪產檢及陪產假」、「生理假」與「產檢假」則各為89.8%、87.7%及86%。
『就業歧視比例下降性別平等意識提升』
在企業內部管理與人事決策方面,考量性別或跨性別/性傾向的比例持續下降。有性別考量之比率以「工作分配」15.8%最高,「薪資給付標準」、「育嬰留職停薪」次之;有跨性別/性傾向考量者亦以「工作分配」6.5%最多。
另外,女性受僱者最近一年因性別在職場遭受不平等待遇比率,以「調薪幅度」之2.8%最高,男性則以「工作分配」之1.9%最高;至於在職場上遭受性別以外之就業歧視因素,兩性均以「年齡」居多。